图书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图书馆管理相关规定
一、挂失、注销
1、读者丢失图书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应立即到流通借阅室前台(龙昆南校区:图书馆三楼、四楼中文图书第一借阅室、中文图书第二借阅室;桂林洋校区:桂林洋馆一楼服务台挂失。
2、挂失或注销时请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)。
3、挂失或注销前所借的图书,概由原持证(卡)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
二、 读者借阅证图书超期、暂停借阅权限的说明:
1、停借期限按小时计算。
2、超期1-5天,给予教育后免于处罚;
3、超期6-30天,停借期限=超期天数X24X0.2;4、超期30日以上,停借期限=30天X24X0.2+(超期天数—30)X24X0.1。
三、图书馆办理相关离校手续
读者因毕业、留学、休学、退学、工作调动、辞职等原因,读者凭图书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。退证手续如下:
1、读者在办理完还书、遗失赔偿手续后,方可办理盖章手续。
2、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,在办理完还书、遗失赔偿手续后方可办理盖章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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